? 垃圾分类,听起来简单的四个字感觉so easy。可是,真要都学会也没那么容易,生活中,我们的产生的“垃圾”种类多、数量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备轻轻松松就能解决下面的各种垃圾问题。? ? ?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鸡骨、鱼刺类)等,其大多数来自为家庭厨房、餐厅、饭店、食堂、市场及其他与食品加工有关的行业。? ? 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中产生的易腐食物垃圾,最重要的包含菜帮菜叶、剩菜剩饭、瓜果皮核、废弃食物等。? ? 餐厨垃圾:是指餐饮企业和食堂、餐厅等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和废弃油脂等废弃物。? ? 可回收物(**资源)是指回收后经过再加工能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最重要的包含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 ? 废纸类??报纸、纸箱板、图书、图画、杂志、各种本册、其它干净纸张、各类利乐包装牛奶袋、饮料盒(需冲洗晾干)。? ? 金属类??铝质易拉罐,各类金属厨具、餐具、用具,其它民用金属制作的产品。? ? 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 餐厨垃圾之外的垃圾,如废弃瓶罐、灰土、卫生间废纸、瓷器碎片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或焚烧的方式,**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 废弃纸巾、保鲜膜(袋)、零食包装袋或超薄塑料袋、废弃瓶罐、受污染的包装、用完的刷碗布、钢丝球、洁厕灵瓶子等、日常用的1号、5号、7号干电池等。? ?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能够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例:废电池、废荧光灯管、**温度计、废油漆、过期药品,灯管还有焚烧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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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45号 2020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
2020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商务部公告2019年第45号
2020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其中,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
2020年化肥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97万吨,磷酸二铵352万吨,复合肥176万吨。国营贸易企业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在国营贸易总量内申请关税配额。
2020年化肥非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33万吨,磷酸二铵338万吨,复合肥169万吨。非国营贸易企业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非国营贸易总量内申请关税配额。
其他企业结合实际进口要选择申请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或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由国营贸易企业或非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
2020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的方法。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在其营业范围内均可申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
企业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实行先来先领,直至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申领完毕。企业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时,其可申领的起始关税配额数量根据以往实际关税配额使用情况设定,在起始关税配额数量内企业可分次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企业报关进口后或将未使用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退回后,可在不超过起始关税配额数量的范围内再次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
(五)2019年之前有业绩,但2019年没有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的企业,起始量维持不变;
(七) 2020年关税配额起始申领量最高不超过50万吨,最低不低于2000吨。
企业向受商务部委托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发证机构(以下称关税配额发证机构)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副本及复印件:
(六)2020年度内首次申领的新申请企业除提供上述规定材料外,需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代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或依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取得的备案回执。
各关税配额发证机构负责受理所在地企业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为申请材料齐全、合乎条件的企业签发《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同时留存公司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各关税配额发证机构可以邮寄、快递、现场提交的方式向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大厅提交合乎条件的首次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企业的申请和营业执照、企业代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依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取得的备案回执)等申请材料复印件,并抄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审核备案后,即可到关税配额发证机构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有效期3个月,最迟不允许超出2020年12月31日。延期或者变更的,需重新办理,旧证撤销同时换发新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证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如遗失,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原关税配额发证机构和证面所列报关口岸办理挂失手续。核实无误后,原关税配额发证机构签发新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证号。
企业在报关进口的10个工作日内,凭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核销函到关税配额发证机构预核销已使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核销函需列明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号、报关单号、报关数量、报关日期、报关口岸等。预核销的已使用关税配额不计入企业可申领的起始关税配额数量,企业可按预核销数量再次申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企业办理全部付汇、清关手续后,需凭报关单及付汇凭证到关税配额发证机构正式核销已使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正式核销手续应在清关后3个月内完成。
对于确需延期付汇的企业,需由企业出函说明情况,并承诺在付汇后,持银行出具的境外汇款申请书(企业联)到关税配额发证机构正式核销。
企业需将未使用或未全部使用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在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税配额发证机构。企业退回的未使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数量归入全国未使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负责全国《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核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将分季度监测、公布企业《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的核销率,即企业已核销数量(含预核销数量)/企业已申领总量。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督促关税配额发证机构提醒第一季度末累计核销率低于25%的企业及时交回未用关税配额,对第二季度末累计核销率低于25%的企业给予警示和警告,对第三季度末累计核销率低于25%的企业,采取扣减50%起始关税配额数量、暂停发放新的《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等措施。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剩余量不足年度配额总量20%时,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将每半个月公布一次全国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剩余数量。
申请企业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同时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企业如有伪造、变造报送材料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有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企业,关税配额管理机构3年内不受理其《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申请。
自2019年12月15日起,关税配额管理机构受理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并发放2020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