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1 短 寿 命 低 中 放 废 物 限制长寿命α 核素的比活度(长寿命辐射放射
2 . 2 长 寿 命 低 中 放 废 物 长寿命放射性核素的比活度高于对短寿命低中
239Pu较多出现在核燃料循环后段工厂和MOX燃料制造工厂;镭和氡 较多地出现在核燃料循环前段工厂或同位素生产厂。
核电站含氢废气和含氧废气;后处理废气中含有较多的氮氧化物; 焚烧炉废气中含有较多的CO2、NOx和SO2和二恶英;铀富集工厂废 气中含有较多的HF 和F2等等。
• 核与辐射设施退役是为允许对一座核与辐射实施 (废物处置库除外)解除部分或全部监管控制所 采取的行政管理和技术行动。
• 第一节 放射性废物管理指导思想和原则 • 第二节 放射性废物的产生和分类 • 第三节 低、中放废物的处理 • 第四节 低、中放和极低放废物的处置 • 第五节 高放废物和α 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 第六节 与辐射设施退役的前期准备 • 第七节 与辐射设施退役的实施 • 第八节 与辐射设施退役的管理
(1)铀(钍)矿山、水冶厂、精炼厂、铀浓缩厂、钚冶金厂、燃料元件加工厂等; (2)很多类型反应堆,包括核电站、核动力船舰、核动力卫星等; (3)反应堆辐照过燃料元件(乏燃料)的后处理与提取裂片元素和超铀元素的
过程; (4)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和应用过程,包括中高能加速器的运行,医院、研究所
二、我国放射性废物分类法和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推荐的分类法(2/5)
1.我国放射性废物分类法(我国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GB9133-2019): (3)放射性固态废料的分级(首先按核素半衰期和辐射类型分为五种,然后按放
①α废物-含有半衰期大于30a的α辐射核素,单个货包中α比活度>4×106Bq/kg,多个货包 平均α比活度>4×105Bq/kg。
过程管理,实现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保护当代和 后代人的健康,保护自然环境,不给后代带来不适当的 负担,使核能的开发利用持续发展。
氚的物理化学性质与氢相似,所以氚的除去很难,但氚的毒 性低,允许排放浓度比较高。
14C半衰期较长(5730a),是纯β - 放射性核素。14C与碳的稳定
同位素结合在一起进入到碳循环中。由于14C的半衰期长和在环境 中分布广,因此在核动力厂与核燃料后处理厂等的辐射环境监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对放射性废气、废液和固 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以及监督管理机制都作了明确规定。国家环境 保护部是我国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最高审管机构,它负责制定放射 性废物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行使审批许可证和审管职能。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和监测管理的职能。
• IAEA于2019年发布了《基本安全原则》。 他是将《核装置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和
《辐射防护和辐射安全》合为一体,形成十项基本 安全原则,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原则包络在其中。
• 放射性废物最小化是指使放射性废弃物产生量和活度实现合理 可达到的尽可能小。
• 废物最小化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的重要原则。“放污法”第三 十九条已有相关规定。
类。 -并将废物分类与处置紧密联系起来。 -极短寿命废物(VSLW)是贮存衰变至多几年有限时间,就能解除审管控制,
进行不受控制处置、使用或排放。这类废物主要为研究和医疗常用的短 寿命放射性核素的废物; -极低放废物(VLLW) 为不符合免管废物的标准,但又不需要高水平的包容和 隔离,只要用有限审管控制的近地表工程填埋方式处置的废物。这种填 埋设施也可含其他危险废物。这类的典型废物是极低放射性水平的土壤 和瓦砾(退役废物)。 -该分类标准未分出α废物,但提出含长寿命核素的废物要按长寿命核素的 含量进行安全评价,采取中等深度地质处置或深地质处置。 -分类图确定了废物分类的总体范围,并提供各类废物之间的一般边界条,
三、我国放射性废物分类法和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推荐的分类法(4/5)
(4)豁免废物 对公众成员照射所造成的剂量值<0.01mSv/a,对公众的集体剂量≤1
• 原则1:保护人体健康 • 原则2:保护自然环境 • 原则3:超越国境的考虑 • 原则4:保护后代 • 原则5:不给后代增加不适当的负担 • 原则6:建立国家法律框架 • 原则7:控制废物的产生 • 原则8:废弃物产生和管理间的相依性 • 原则9:确保设施寿期内的安全
2.1990年国际原子能机构推荐了一个按放射性废物处置分类的固体 废物分类标准
释热率高于2kW/m3,且长寿命放射性核素的比 活度高于对短寿命放射性废物的限值
• IAEA GS-G-1 2009 新废物分类分为: 免管废物、极短寿命废物、极低放废物、低放废物、中放废物和高放废物六
设在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之前,为除去气流中粗粒粉尘,以 提高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常规使用的寿命,过滤效率至少为85 %
三、我国放射性废物分类法和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推荐的分类法(3/5)
1.我国放射性废物分类法(我国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GB9133-2019): ④含有半衰期大于5a,小于或等于30a(包括137Cs)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 第Ⅰ级(低放废物):比活度≤4×106Bq/kg 第Ⅱ级(中放废物):比活度> 4×106Bq/kg, ≤ 4×1011Bq/kg
放射性废气中可能含有放射性气体、气溶胶、颗粒物和非 放有害化学气体。废气中所含的放射性核素随设施而异。
且释热率≤2kW/m3 第Ⅲ级(高放废物):比活度>4×1011Bq/kg或释热率>2kW/m3 ⑤含有半衰期大于30a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不包括α废物) 第Ⅰ级(低放废物):比活度≤4×106Bq/kg 第Ⅱ级(中放废物):比活度>4×106Bq/kg,且释热率≤2kW/m3 第Ⅲ级(高放废物):比活度>4×1010Bq/kg或释热率>2kW/m3
三、我国放射性废物分类法和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推荐的分类法(1/5)
1.我国放射性废物分类法(我国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GB9133-2019): (1)放射性气载废物的分级
第Ⅰ级(低放废气):浓度小于或等于4×107Bq/m3 第Ⅱ级(中放废气):浓度大于4×107Bq/m3
(2)放射性液体废物的分级 第Ⅰ级(低放废液):浓度小于或等于4×106Bq/L 第Ⅱ级(中放废液):浓度大于4×106Bq/L,小于或等于4×1010Bq/L 第Ⅲ级(高放废液):浓度大于4×1010Bq/L
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绝对过滤器HEPA) 用来捕集废气中超细颗粒灰尘,对于粒径<0.3μ m的颗粒, 除去效率>99.97 %
二、放射性废物分类法 1.按废物的物理性状分类 2.按放射性水平分类 3.按放射性废物来源分类 4.按半衰期分类 5.按核辐射类型分类 6.按毒性分类
废物产生者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营运者对放射性废物管理活 动的安全负责。若管理活动由几个营运者相继完成,必须确保责 任承担的连续性。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在征集成员国意见的基础上,经理事会批准,在 2019年发布了放射性废物管理九条基本原则。
可能实现再循环/再利用; -对无法再利用的废物应尽可能做减容处理,减少要处置废
物的体积,实行安全处置; -应加强管理,完善操作规程;加强培训,提高运行人员的
②含有半衰期≤60d(包括125I)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 第Ⅰ级(低放废物):比活度≤4×106Bq/kg 第Ⅱ级(中放废物):比活度>4×106Bq/kg ③含有半衰期大于60d,小于或等于5a(包括60Co)的放射性核素的废物 第Ⅰ级(低放废物):比活度≤4×106Bq/kg 第Ⅱ级(中放废物):比活度>4×106Bq/kg
• 放射性废物是指含有放射性核素或被放射性核素 所污染、其活度或活度浓度大于规定的清洁解控 水平、并且所引起的照射未被排除的废弃物。
• 放射性废物管理是包括废物预处理、处理、整备、 运输、贮存、处置和核与辐射设施退役在内所有 的行政和技术的活动。
• “放废条例”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核工业行 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建立全国放射性废物管理信息 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国家鼓励、支持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 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利用,推广先进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 理技术。为不断的提高放射性废物的管理能力。
废物最小化方法: -应在代价-利益分析基础上优化选择; -放射性废物最小化应着重于从源头抓起,避免或者减少废